琼工信企业[2009] 号
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开展《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》 宣传活动的通知
各有关行业协会,各担保机构:
《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通过,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。 为了做好《条例》宣传工作,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并用好《条例》,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,定于2009年7月1~7日为《条例》宣传活动周,现将《条例》宣传方案印发你们,请贵会派人参加7月1日上午举行的宣传周启动仪式,并按照方案要求,组织好宣传周有关活动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《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》
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(联系人:海南中小企业帮扶受理中心 林琦 电话:66538930)
主题词:中小企业 《条例》 宣传 活动 通知 抄报:省人大办公厅 省人大法工委、省政协办公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09年6月23日印发 (共印20份) |